第1章 扑街作者.威风堂堂
林觉的职业,是一名光荣的网文作者。
不过虽说是网文作者,但更多时候他更愿意将这职业称为“网文码字工”或者“键盘搬砖侠”。
因为绝大多数网文码字工称呼自己为“作者”,其实就是为了面子上好听,其水平说白了还达不到这种程度。
但不知道是他比较幸运,还是天生就能吃这口饭,总之,林觉在网文行业混得还行。
提起“金毛贝”这个笔名,在其发表作品的“起点中文网”里不说是如雷贯耳,那也起码大小算是个人物。
像是什么“白金作者”、“一帝四皇征文冠军”、“男频十强作者”、“月票第一”、“百万月票”、“千盟逐鹿”、“首订过万”、“破圈之作”之类的荣耀......林觉虽然从来都没有拿过,但对这些玩意还是如数家珍的。
别问为什么没拿过。
问,就是没到时候。
可即便如此......林觉的目标还是成为一名网文大神,然后尽情地享受拖更时被读者爸爸们问候全家的乐趣。
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林觉在这个风雨雷电交织之夜,用手上的分体式键盘打下了一一行文字。
呼......看了看自己写的那本新书内容,林觉靠在电脑桌前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神情多少有些迷茫。
现在的他,正处于刚刚完结了两本小说,正考虑着要怎么展开第三本小说的关键时间段。
身为一名光荣的网络搬砖工,在搬砖之前选择砖块的种类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抉择。
如果选择的种类不对的话,很可能搬半天一无所有,只有你脸上的汗在流,还有你的心在颤抖。
而林觉身为“起点中文网.轻小说区”的作者,前两本小说都是发表在轻小说区内,而且已经积累了一小戳戳的读者,那么第三本照理来说也应该发表在这里才对。
然而,看着如今轻小说区那副内卷到让人头大的样子,又看了看最近新崛起的那些红火轻小说的种类,他就对自己的新书没了什么自信。
毕竟这年头,网络小说的文风和写法越来越倾向于轻松愉快的类型,那种波澜壮阔的史诗网文和升级打怪的热血网文已经不那么吃香了。
对于这种情况,身为老读者和老作者的林觉多少有点惆怅,但他也不是不能理解。
毕竟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这么快,日常工作、学习的压力也大,看看好笑又好玩的轻松类网文放松一下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没必要在网络上还要担负别的压力。
于是那些动不动就铺垫大背景、严肃宏大世界观的网文已经出现得越来越少了,除了一些有固定读者群的大神作者外,中小作者尝试这么写几乎就是在找死。
然而......林觉现在似乎就是在找死。
刚刚说的那些道理他都懂,但是在下笔的时候,他却依然忍不住会朝着自己喜欢的方向去写,结果就是这小说写得越来越复杂。
为了自己的第三本新书,林觉已经算是绞尽脑汁了,他甚至写了风格、方向完全不同的四份稿子,以供编辑大大审核,其中包括:
玄幻风格的稿子,《诡秘王座》。
仙侠风格的稿子,《大奉修仙传》。
都市风格的稿子,《全球之劫》。
轻小说风格的稿子,《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
四份稿子,四种内容,差不多可以说是蕴含了如今网文流行的几乎所有趋势。
只不过当林觉将这些初稿交给自己的编辑老大时,得到的回复却是“你这女角色写得能不能灵活一点?能不能不要把这么多笔墨用在描写背景或者铺垫伏笔上”。
描写背景或者铺垫伏笔......的确,现在的读者大多不喜欢看这个,而且绝大多数作者在这方面写得也不咋好,让人没有观看的欲望,这点林觉当然懂。
但懂得归懂得,就像讲伟光正的大道理人人都能说上一大堆,可自己的生活却依然是一团乱麻那样。
懂不代表能够做好,动脑和动嘴永远比动手容易。
这时,那边的编辑大大又发信息来劝说道:
“现在流行的是轻松日常的恋爱文,不要给读者什么压力,总之把美少女放出来,再装模作样地谈一场酸酸甜甜的恋爱,时不时发点刀子,这写法即简单来钱又快,怎么就不参考一下呢?”
“可.......可是编辑大大,我不太会写恋爱文,前两本书的恋爱都写得一般般。”
“写恋爱文得把你现实的经历拿出来,不要害怕暴露自己的恋爱史,这样才能写得有真实感。”
沟通新书的时候,编辑是这么说的,不过这番话却看得林觉哭笑不得。
如今时间已经来到了大半夜,窗户外头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房子里的那只五岁的金毛犬贝贝正趴在林觉脚边呼呼大睡,时不时还放几个臭到让人怀疑人生的臭屁以向世界证明自己的存在。
看到这只公狗翻了个身,似乎又打算放屁时,林觉看着狗子的屁股,思考起了自己在写作方面的缺憾问题。
说起来,林觉身为一名作者,天生就是有着缺憾的。
尤其是在描写恋爱与女主角的方面,他怎么都写不出那种甜中带酸,酸中有甜,还略微带着那么一点儿青春苦涩的感觉。
这其中的原由也很是简单,因为林觉是一位单身狗。
......
不,这么说并不对。
单身狗,还不足以形容这位作者的牛逼之处。
严格来说,林觉是一个母胎诞生至今,二十六年以来都没有交过女友,甚至就连跟女生对话都不敢的“单身帝皇”。
在脑子里想起“单身帝皇”这几个字的时候,坐在电脑桌前的林觉忍不住把腿一翘,摆出了一副“我真牛逼”的姿态。
之所以二十六年以来都没有交过女朋友,并不是林觉的要求太高所导致的......好吧,前期他的要求的确挺高的。
十八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必须得长得漂亮,身材得好,知书达理,温柔体贴,喜欢打游戏,能跟自己玩到一起才行。
二十二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长得不一定要那么漂亮,身材好点,知书达理,温柔体贴,能包容自己的喜好就行。
而到了现在二十六岁左右,林觉理想中的女友只要求是个能过日子,不会阻碍自己打游戏的女性即可。
但哪怕已经在恋情方面放低了各种标准,林觉至今为止却依然没有遇到半个让自己心动的女性,当然更没有对他心动的女性。
尤其是在一年前辞去了医生的工作,回到家里全职当了网文作家后,他的社交圈子更是一下子坠入谷底,几乎变成了“查无此人”的状态。
所以,林觉属于标准的不解风情臭直男,这么一个不解风情的家伙,又怎么能在小说里把异性写活呢?
算了,想这些也没用......继续写下去再说吧。
说不定我在写这几本书时候忽然脑子开窍了?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能疯狂对读者发糖和发刀子,然后被读者奉为神明的大神?
带着诙谐的心理安慰了自己一番后,林觉继续着手于剧情的描写与背景设计之中。
《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如今呈现在林觉电脑上的稿件名称就是这个,是一部风格轻松幽默,以校园为舞台的小说,讲述男主角靠着系统不劳而获随意捕获少女芳心的故事。
在这本《我的大小姐不可能这么可爱》里头,负责担当第一女主角的是一位年纪轻轻的美少女,名字叫宫明月。
设定之中,宫明月不但容貌秀丽,身材窈窕,家世渊博,而且独立自强,头脑极好......简单点说就是玛丽苏女主。
现实里自然是找不到这样的人,不过小说嘛,就是为了弥补现实的遗憾而写的,所以就无所谓了。
此时,林觉在写的是书里的第一幕,也就是女主角在自己房间里看书,顺带介绍背景和世界观的一幕。
伴随着午后的阳光照入少女的卧室,一大清早便起床阅读文献的宫明月伸了个懒腰,以一副不那么雅观的姿势坐在椅子上
她将穿着黑色丝袜的修长双腿曲起,没有穿鞋的纤细脚尖一晃一晃,看起来十分可爱。
当然,宫明月本身也拥有人偶般漂亮的容貌,她那乌黑的刘海披落在雪白的额头上,长长的秀发随意地披散在身后,看起来非常洒脱,就像少女本人那样。
.......不错,干劲来了。
写到这里,林觉微微一笑,打字的速度也快了不少。
不是他自夸,虽然林觉没有谈过恋爱,但在描写美少女的方面还是有点本事的,读者群里的群友们都在这方面好评如潮。
话说这两天都没在读者群里露面了,那群老色批们肯定很想我吧?
顿时,林觉撇了撇嘴角,然后继续打起了字。
正当宫明月看着书时,她忽然感觉上方传来一阵奇怪的目光。
于是少女也本能地抬头朝房屋天花板看去,那只散发着好奇神情的瞳孔扫向了世界之外的那个人。
世界之外的那个人?噗!哈哈哈,好像说得她能看到我似的。
看着屏幕里头自己码出来的字,林觉不由得露出了调侃的笑容。
这段文字有什么意义吗?好像没有,总之就是写着玩,写完后删掉就行了。
于是他接下来随手写道:“正在看着书的宫明月察觉到不对后,便随手拉开了她书桌的抽屉,抽屉里连接着另一个世界,穿过去就能看到世界的真相......”
坦白说,林觉在写这行文字的时候,恰好看到了自己书桌边上放着的一本《哆啦A梦》。
里头的那只未来机械猫就是通过抽屉进行时空旅行的,所以就顺手写了进去。
哐当!当就在他刚刚停下键盘的瞬间!面前书桌正中的抽屉却忽然从里头打开!一个窈窕的身影从里头掉了出来!
哎?哎哎哎哎哎哎!
伴随着一阵闷响,坐在书桌前的林觉被那个忽然出现的身影撞倒在地,两人一起滚到了地上,也将一旁正在睡觉的金毛犬贝贝给吓得跳了起来。
“你......你是什么人?”
当林觉勉强从地上爬起后,他却看到一位容貌秀丽的少女正用惊讶的目光看着自己,眼神中闪烁着难以置信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