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骑士
春雨滋润大地,邓克挖坟并不费力。他挑小丘西坡作坟址,因为老人喜欢看日落。“又一天过去了呀,”老人会边看边叹,“谁知明日是怎样,呃,邓克?”
于是,一个明日带来倾盆大雨,浸透主仆俩,第二天吹来潮湿冷风,第三天老人着了凉,到得第四天,便已无力骑马。现在他要入土了,而仅仅几天前,他还边骑边唱那首到海鸥镇去看美少女的老歌呢——虽然老人把海鸥镇换成了岑树滩。去岑树滩看美少女哟,嗨哟,嗨哟,邓克苦涩地挖着。
坑挖得够深后,他双手抱起老人置于其中。老人矮小消瘦,脱掉锁甲、头盔和剑带,简直不比一袋树叶沉;反观邓克,却有与年纪不相称的大块头,他年仅十六或十七(天晓得实际年龄),但骨架宽阔、蓬头散发、步履沉重,身高已过六尺半,肌肉发育才刚开始。老人常称赞他的力量——老人从不吝啬溢美之词,毕竟,那是他唯一能给的财富。
尸体躺在坑底,邓克伫立默看了一会儿。空中又有雨的气息,他明白该在大雨降临前把老人埋葬,可又不忍心用泥土盖住那张皱巴巴的老脸。该有个修士,说些祷语,可惜老人只有他。老人把剑、盾和长枪上的造诣倾囊相授,可惜他大字不识,邓克自然也是个白丁。
“我该把剑留给您,可它只会在泥土中锈掉,”最后,他抱歉地说,“我想,诸神会送您一把新剑,爵士先生。真希望您没死。”他顿了顿,不知如何继续。事实上,他不记得任何祷语,老人平日又不常祈祷。“您是一位真正的骑士,只在我该受罚时才打我。”他挤出几句,“女泉城那回除外,那回真是旅馆小弟偷吃寡妇的馅饼,不是我干的,我跟您解释过……算了,没关系,愿诸神接纳您,爵士。”他用脚把泥土踢进坑,开始机械地填土,没再多看老爵士一眼。老人好歹度过了漫长的一生,邓克心想,将近六十?几人能活到这把岁数?至少,老人挨到又一个春天。
邓克备马时,日已西沉。现下他有了三匹马:他原本骑的凹背小马、老人骑的驯马及战马“雷霆”。雷霆只有打仗和比武时才骑,这匹棕色牡马早已褪去昔日英姿,但仍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和昂扬斗志,它是邓克最宝贵的财产。倘若卖掉雷霆和“老栗子”,连同它们的鞍鞯装具,就能攒够银币……邓克皱起眉头。迄今为止,他唯一所知的生计就是雇佣骑士的颠沛人生,从一个城堡奔波到另一个城堡,为一个又一个领主服务效劳。雇佣骑士会为老爷们打仗,在老爷们的厅堂吃喝,直到战事结束,然后前往下一个地方碰运气。时不时,王国上下还会举办一些比武会——虽然如今不那么频繁了——而在寒冷萧索的冬天,他晓得,某些穷困潦倒的雇佣骑士会变成强盗骑士。
当然,老人没干过这种事。
兴许我可以找个别的雇佣骑士,为他服务,继续当侍从,照料马匹,清理锁甲。或者去座大城市,兰尼斯港或君临,加入那儿的守备队。再或……他在一棵橡树底下清理老爵士的遗产:布钱包里有三枚银鹿、十九个铜分和一颗有豁口的石榴石。和绝大多数雇佣骑士一样,老人把大部分钱花在坐骑和武器上。他留给邓克一件全身锁甲——这件老爱生锈的锁甲邓克大概擦拭过上千回了——一顶有宽大护鼻、左额处被打凹的铁半盔,一条裂痕累累的褐皮剑带,一柄装在木头皮革剑鞘里的长剑。此外,邓克还继承到一把匕首、一把剃刀、一块油石、一对护胫、一面护喉、一根带有锋利铁尖头的八尺岑树长枪和一面镶边铁皮被敲得凹凸不平的橡木盾,盾面纹了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的纹章:褐底银翼杯。
邓克瞅瞅那面盾,一手抄起剑带,又瞅向那面盾。剑带是为老人瘦弱的臀部量身制作,穿不到邓克身上,锁甲也铁定不成。于是他找来一段麻绳绑住剑鞘,再把绳子绑在腰上。
做完之后,他抽出长剑。剑身笔直沉稳,是城堡里的铁匠打造的好货,木剑柄包以柔软皮革,嵌了一颗光滑磨亮的黑石作圆头。虽然样式朴素,但挺称手的。旅行途中,多少个夜晚入睡前,他用油石和油布细细打磨它,知道它有多锋利。它真的很称我的手,正如它很称老人的手,邓克暗想,而岑树滩草场正要举办一场比武会。
“快步”比老栗子轻捷得多,但邓克看见旅馆时,仍骑得浑身疲累、酸痛不已。旅馆坐落在小溪旁,是一栋高大的泥木房子,自窗户流泻出的橙黄暖光如此诱惑,引人止步。我有三枚银币,他告诉自己,足可吃顿大餐,痛饮麦酒。
他一下马就撞见一个小男孩光溜溜湿漉漉地从溪水中钻出,用一件棕色粗布斗篷擦干身子。“马童吗?”邓克问。小家伙看上去不过八九岁,脸色苍白,骨瘦如柴,赤脚上的泥巴一直覆到脚踝,而最奇特的莫过于他一毛不生的脑袋。
“我要你刷我骑的这匹马,并喂它们三个吃燕麦。听见没?”小家伙腆着脸,“当然可以,假如我愿意的话。”听罢此言,邓克皱起眉头:“我可不管你愿不愿意。要知道,我是个骑士。”
“你看起来不像骑士。”
“难道骑士看起来都一个样?”
“不,但他们都不像你。你的剑带居然是绳子。”
“只要能拴牢武器,有啥关系?去照料我的马,勤快点儿,赏你一个铜板;懒散的话,瞧我不给你一耳刮子!”他没再搭理马童,径直转身用肩膀撞开旅馆门。
这时间,他以为里面拥挤不堪,没料到大厅几乎是空的。除一位披精致绸缎披风的小少爷埋首桌上一摊葡萄酒中轻声打鼾,再没客人。邓克迟疑地东张西望,直到一位面色发白的矮胖女人钻出厨房:“随便坐。要麦酒还是吃的?”
“都要。”邓克在窗边挑把椅子坐下,远离那酒鬼。“咱家有上好羊羔,香草烤的咧,咱家小子还打下几只野鸭。你要啥?”
他足有半年多没在馆子里吃饭了,“都要。”老板娘大笑,“啊,你这个头真不是盖的,”她倒了一大杯麦酒,放到他桌上,“还要房间过夜?”
“不了,”虽然松软的稻草席和遮风挡雨的屋顶具有莫大吸引力,但身上这点钱邓克得小心对付。还是露宿吧,“有吃有喝就行,我急着赶路去岑树滩。离这儿还有多远啊?”
“一天骑程。你往北走,直到路在烧毁的磨坊分岔。咱家小子有没帮你照料马啊,还是又溜了?”
“没有,他在干活。”邓克让她放心,“你这儿似乎很冷清。”
“没法子,镇里一半人跑去看比武了。哈,咱要松口,咱家小子也早去了。你瞧,咱要有个啥事儿,咱家小子便得接着干,可这孩子净喜欢看大兵、学步子,咱家姑娘还会傻笑着议论每个路过的骑士。天晓得咋了。骑士也都是肉长的,跟咱老百姓有啥不同?咱还没见过哪场比武会让鸡蛋好卖咧。”她好奇地打量邓克一番:他的剑和盾暗示的是一回事,麻绳剑带和粗布外衫却又不像那回事。
“你也去比武?”邓克呷了口麦酒才悠然作答——这酒呈深褐色,味道浓厚,他很喜欢。“是啊,”他道,“我去弄个冠军当当。”
“你啊?是吗?”老板娘还算有礼貌。屋子对面的少爷自酒洼中猛然提起脑袋。他长了一头鼠窝般凌乱的沙棕头发,面如菜色,下巴下顽强地钻出一圈金色胡楂。他揉揉嘴,眨眼看着邓克,大叫:“我梦见了你!”他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指头:“别靠近我,听见没?你离我远点。”
邓克疑惑地望着对方,“大人?”老板娘倾身靠近,“别理那酒疯子,爵士先生,他只会喝酒说梦话。咱去瞧瞧肉烤好没。”她匆忙离开。“肉?”小少爷厌恶地说。他摇晃起身,一手撑桌以防滑倒。
“我要吐了,”他大声宣布,红外套前襟全是葡萄酒污渍。“我想找个婊子,可这里一个都没有。都跑去岑树滩啦。诸神在上,添酒。”他东倒西歪地走过大厅,踉跄着爬上楼梯,邓克听见他边喘气边哼小曲。
可怜虫一个,邓克心想,不过,他怎么自以为认得我呢?他边喝麦酒边寻思。
这里的羊肉超级棒,鸭子更是绝无仅有——跟柠檬和樱桃一起煮,不像别处的那么油。老板娘还送上黄油豌豆,以及刚出炉的燕麦面包。这才是骑士的生活,他啃完骨头上最后一点肉,心满意足地想,大杯喝酒、大口吃肉,没人会给我耳刮子!第二杯麦酒来下饭,第三杯把食物冲下肚,第四杯么,没人说不可以吧?酒足饭饱,他付给老板娘一枚银鹿,居然还找回一把铜板。
出门天已全黑,他带着填饱的肚皮和变轻的钱包,兴高采烈地走向马厩。前头传来马嘶声,“安静,伙计。”是那男孩。邓克顿时加快脚步,警觉起来。
他看见马童穿起老人的盔甲,骑在雷霆背上。然而锁甲太长,而且小家伙不得不把头盔歪戴在秃头上,以免挡住视线。他专心致志学着骑士的样,模样甚是滑稽。邓克踏进马厩,忍不住放声大笑。
男孩抬头一看,脸刷一下红了,赶紧跳下马,“大人,我不是要——”
“小贼,”邓克试图让声音严厉些,“赶紧把盔甲给我脱掉!雷霆没踢破你那颗榆木脑袋,你就该谢天谢地啦。瞧好喽,它可是堂堂正正的战马,不是小孩子骑的毛驴。”
男孩摘下头盔扔进稻草堆。“哼,我骑得不比你差。”他大言不惭。
“闭嘴,少跟我来这套。锁甲也脱了,老实交代,你想干吗?”
“你不是要我闭嘴,‘少跟你来这套’吗?”男孩脱下盔甲,任其落地。
“回答问题可以张嘴。”邓克恼火地说,“嘿,把锁甲捡起来,哪有这样乱扔的?擦干净了,从哪儿拿放回哪儿去。别忘了头盔。还有,你到底按我吩咐喂马没有?给快步洗刷没有?”
“我当然做了。”男孩弯腰捡起锁甲,“您是要去岑树滩吧?带上我,爵士先生。”
幸好老板娘早有警告。“你偷跑出去,你娘会怎么说?”
“我娘?”小家伙皱起脸,“我娘早死了,还能说什么?”邓克一愣。如此说来,老板娘不是他娘?兴许他只是来帮工的。喝多了酒,邓克有些昏昏沉沉。“你是个孤儿啊?”他狐疑地问。
“你才是个孤儿!”男孩顶回去。“我曾是个孤儿。”邓克坦承,直到老人带上我。
“带上我,我可以作你的侍从。”
“我不需要侍从。”邓克声明。“才怪,哪有没侍从的骑士?”小家伙坚持,“而你看来比别人更需要侍从。”邓克扬起一只手吓唬他,“你看来想挨一耳刮子!给我装袋燕麦,我这就上路。”若说小家伙怕了,至少面子上没表现出来。他在原地挑衅地站了一会儿,双臂抱胸瞪着邓克,就在邓克无奈地准备放弃时,他忽然撒腿去取燕麦了。
邓克松了口气。虽然稍有遗憾……可男孩留在旅馆帮工总比替雇佣骑士当侍从强。带他上路于他无益。
但男孩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邓克骑上快步,牵起雷霆时,决定付对方一个铜分作小费。“嗨,小子,谢谢。”他微笑着弹出铜币,可马童竟无动于衷,任其落在两只赤脚间的烂泥里,看都没看一眼。
我走后,他就会欢天喜地地捡起来,邓克心想。他调转马头,领着另外两匹马离开旅馆。月光照亮树林,天空万里无云,繁星密布。他一面策马沿路前进,一面感觉到小马童一声不吭死盯着他,闷闷不乐。
邓克来到宽阔的岑树滩草场边上时,夕阳已在他身后拖出长影。草场中搭起六十多个大小不一、方圆各异的帐篷,有帆布制、麻布制,更有丝绸质地。它们个个鲜亮,长长旗帜迎风招展在它们中央的旗杆上,好似野花盛开的旷野,深红与明黄,绿和蓝的条纹,以及更深的黑、灰跟紫,彼此争奇斗艳。
老人曾跟这里某些骑士为伍,邓克还在酒馆中和营火旁听来其他故事。尽管读写对他依然是深奥难解的魔法,但老人曾不厌其烦地教他辨识各路纹章,几乎把这当成骑马时的必修课。他知道夜莺属于边疆地总帅卡伦伯爵,这位大人能文能武,枪琴双绝;宝冠雄鹿是绰号“狂笑风暴”的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的纹章;健步猎人属于塔利家族;紫色闪电属于唐德利恩家族;红苹果属于佛索威家族;红底怒吼金狮属于骄傲的兰尼斯特家族;淡绿底面上爬过的深绿海龟是伊斯蒙家族的标记;至于红色牡马旗下的棕色帐篷,毫无疑问住着奥瑟?布雷肯爵士,其人有“屠夫”之称——三年前他在君临比武会中击杀了昆廷?布莱伍德伯爵,据说用的虽是钝长斧,但下手之狠,竟将对方连面甲带面孔砸个稀烂——这会儿布莱伍德家的人也来了,他们的帐篷在草场西端,那是离奥瑟爵士最远的地方。此外,马尔布兰家、梅利斯特家、卡盖尔家、维斯特林家、史文家、穆伦道尔家、海塔尔家、佛罗伦家、佛雷家、庞洛斯家、史铎克渥斯家、戴瑞家、帕伦家及威尔德家也均有代表到场。似乎西境和南境所有名门望族都派出二三位骑士,前来取悦岑树滩上爱与美的皇后,并以勇武博取荣誉。
这些帐篷很漂亮,但这里没他的位置,他只能裹一件老旧的羊毛斗篷过夜。而当领主老爷和有名望的骑士吃着烤猪阉鸡、大快朵颐时,他邓克能拿来填肚的,唯有一条硬邦邦的咸牛肉。他很清楚,若斗胆把帐篷搭进草场,会招来怎样的冷眼与嘲笑。或许少数人会可怜他,然而这种怜悯让人更难受。
雇佣骑士必须维持自尊,否则与佣兵无异。我必须用实力去赢得草场里的位置。只要在比武会中表现优异,或许哪位老爷会收留我。届时我就可光明正大地驰骋在贵族中间,每晚在城堡大厅喝酒吃肉,每场比武会都能骄傲地升起自己的帐篷。我要用实力证明自己。思前想后,他恋恋不舍地离开草场,朝树林而去。
在大草场外围,离城堡和镇子半里多的地方,他找到一泓清泉注成的深池,池旁生了厚厚的芦苇,一棵茂盛的榆树高悬头顶。春天的芳草郁郁葱葱,不逊于任何骑士的旗帜,而它们触感柔软,又似昂贵的丝绸。这是个没人占领的好地方。这是我的帐篷,邓克告诉自己,它以树冠为顶,比提利尔和伊斯蒙的更绿。
他先料理马匹,然后脱掉衣服,涉进水池洗去一路风尘。“真正的骑士得是清清白白。”老人常告诫邓克,并严格要求无论身上味道重不重,每半月必须从头到脚仔细清洗一次。既然现在邓克成了骑士,便得谨遵老人的教诲。
擦干水珠,他裸身躺在榆树下,任温暖春风吹拂肌肤。一只蜻蜓懒洋洋地在芦苇丛中盘旋。啊,蜻蜓,就是所谓“龙芙莱”。真奇特,它哪里像龙?其实邓肯也没见过龙,只有老人见过——这故事老人唠叨不下五十回了:阿兰爵士幼时被祖父带到君临,正好赶在最后的巨龙死去前一年。那是条绿色雌龙,矮小虚弱,翅膀萎缩,产的蛋没法孵化。“有人说是伊耿国王毒死了她,”老人总会神秘兮兮地吐露,“是指伊耿三世国王陛下哦,不是当今戴伦王的爹。他外号‘龙祸’,又叫‘倒霉’伊耿,他怕龙怕得要命,因为他亲眼目睹叔叔的龙吞食了母亲。唉,自从最后的巨龙死去,夏日就越来越短,冬天却越来越长、越来越冷了。”
穿过树冠射入的阳光愈发暗淡,空气中逐渐有了寒意,邓克手上起了鸡皮疙瘩,便抄起外套马裤,就着榆树简单拍拍泥尘,穿回去。明日,他要去大会主持处报名,但想上场,今天还有准备要做。
无须对着池水照,他也知道自己不像个骑士,于是他将阿兰爵士的盾挂在背上,露出纹章。他把马儿赶到榆树下草深的地方,步行前往比武场。
草场平日是河对岸岑树滩镇镇民的公共场地,现在却成了第二座镇子。一夜之间,一座丝绸镇子拔地而起,比它的姐姐更大更美。好几十家商铺摆在草场边缘,贩卖毛毡水果、腰带靴子、兽皮猎鹰、陶器、宝石、蜡制品、香料、羽毛,无奇不有。杂耍艺人、木偶师和魔术师在人群中穿梭……当然,也少不了妓女跟小偷。邓克小心翼翼护住钱包。
烟雾缭绕的火堆上“滋滋”作响的烤肠让他垂涎欲滴,他用一个铜分换来一根烤肠和一角麦酒。他边吃边看骑士大战恶龙的彩绘木偶戏,更值得一看的是操纵木龙的木偶师:她个子挺高,有多恩人的橄榄色皮肤和黑发,苗条得像把枪。虽然这女人胸部平平,但邓克喜欢她的长相,也喜欢她那仅凭绳子就能让恶龙游弋扑击的灵活手指。他很想抛一枚铜币给她,只是现下囊中羞涩,每分钱都不容浪费。
商铺中果然有武器师傅。一个留分叉蓝胡子的泰洛西人正出售装饰华丽的头盔,盔顶雕金琢银,夸张地做成各种飞禽走兽的模样。一位铸剑师在打造廉价铁剑。另一位铸剑师手艺好一些,不过他缺的不是剑。
他要找的人在商铺尽头,其柜台前方展示了一件精致的链甲衫和一对上好的铁制龙虾护手。邓克凑近细看。“你的手艺很好,师傅。”他评价。
“俺的手艺是最好的。”矮胖的铁匠身高不满五尺,但胸膛宽阔膀子粗,就跟邓克一般。他留一大把黑胡子,抄起一双巨手,满脸自豪。
“我需要一套盔甲参加比武会。”邓克告诉对方,“上等锁甲,外加护喉、护胫和全盔。”老人的半盔他倒戴得上,然而仅有护鼻参加比武太危险。
铁匠从上到下瞅了他一遍。“好大个儿啊,算你走运,俺为更魁梧的人做过盔甲。”他走出柜台,“跪下去,俺来量量肩膀。嗯,还有你的粗脖子。”邓克依言跪下。铁匠拿打了结的牛皮绳量肩围,“哼”了一声,量颈围,又“哼”一声,“抬胳膊。不,右手。”铁匠“哼”了第三声。“你起来吧。”他的大腿、小腿和腰围又让铁匠连哼三声。“俺车里有些部件合适,”铁匠声明,“但丑话说在前头,俺那些玩意儿可没什么金银装饰,只是上好的铁,朴实耐用。俺这人做头盔就做头盔,啥长翅膀的猪啊,稀奇古怪的水果啊,统统没兴趣。不过被长枪击中时,你就晓得俺的好处了。”
“我要的就是这种,”邓克满意地说,“多少钱?”
“给你个实在价,八百银鹿。”
“八百?”这远超他意料。“我……我可以卖你一套老盔甲,是为比较矮小的人做的……包括一顶半盔,一副锁甲……”
“铁汉佩特只卖自己打的东西。”铁匠打断他,“不过,若这些废铁不太锈,或许能再利用一下,那就收六百银鹿。”邓克想到哀求铁匠赊盔甲给他,但他心知肚明会得到怎样的回答。跟老人旅行这些年,他晓得商贩们多不信任雇佣骑士,也难怪,许多雇佣骑士实与强盗土匪无异。“那我先预付两枚银鹿,盔甲和剩下的钱明天结。”
铁匠仔细琢磨了一番,“两枚银鹿为你保留一天,之后东西俺可要卖给别人。”
邓克掏出钱包中最后两枚银鹿,放进铁匠满是老茧的手掌,“你会拿到钱的,我要当冠军呢。”
“你吗?”佩特咬咬银币,“你是说,这些人都是来给你捧场的喽?”
皓月当空,他走回榆树下的营地。身后的岑树滩草场被营火映得透亮,洒满歌声笑语,令他心情更为低落。他只有一个法子赚钱,如果输掉……“一场胜利,”他大声告诉自己,“我只要一场胜利。”
话虽如此,可就连老爵士本人也难奢望一场胜利。自多年前在风息堡比武会被龙石岛亲王挑下马,老人再没参加长枪比武。“想想看,谁能挑战七国最优秀的骑士,并折断七根长枪?”他每每夸口,“这是我的巅峰,所以干吗不见好就收?”
邓克怀疑阿兰爵士多半是因年龄退出,而非与龙石岛亲王比武的荣耀,但他没胆子问。老人到死都维持着自尊,总说自己强健得很,关节又灵活。也许他确实是,我却未必,邓克郁闷地估测。
他踏过野草丛,一路胡思乱想,猛见前方灌木丛隐有火光。什么?邓克不敢怠慢,立时长剑在手,飞快地冲过去。
他一边吼一边骂,赶到却发现是个孩子,连忙刹住脚。“又是你!”他放低武器,“你想干吗?”
“我在烤鱼啊,”秃头男孩说,“来一条?”
“我问你,你怎么找上来的?偷马了?”
“我搭大车来的,车主送羊给岑树滩的岑佛德老爷。”
“好吧,这人走没?还是你必须搭另一辆车?我可没法收留你。”
“你赶不走我,”小家伙满不在乎,“我受够那家旅馆了。”
“我说了我是个骑士,少跟我来这套!”邓克警告,“我可以把你扔到马背上,一路押回家。”
“押我回家啊?君临离这可远了,”男孩针锋相对,“你想错过比武?”
君临?一时间邓克以为对方嘲笑自己,旋即想到这野孩子根本不可能知道他出身君临。他多半也是跳蚤窝的孽种,跟我一样不想回那鬼地方。
邓克发觉自己还拿长剑胁迫这八岁的可怜孤儿,赶紧收起,同时眼瞪对方,免得小家伙以为自己占到上风。我至少该揍他一顿,邓克心想,可这孩子看上去一副可怜相,我下不了手。他扫视营地,发现营火在整整齐齐的一圈石头遮挡下欢快跳跃。几匹马都刷过,衣服挂在榆树枝头,快烤干了。“这些是谁做的?”
“我洗的衣服,”男孩一样一样地说,“我刷的马,我生的火,我抓的鱼。我本来还想给你搭帐篷,但我没找到帐篷。”
“这就是我的帐篷。”邓克抬手比画头顶榆树的高大树冠。“这明明是棵树嘛。”小家伙不满地说。“真正的骑士用这当帐篷。与其睡在乌七八黑的帐篷里头,我宁愿面对满天星斗。”
“那下雨怎么办?”
“树叶可以遮雨。”
“但树叶会漏啊。”
邓克忍俊不禁:“真有你的。实话告诉你,我没钱买帐篷。对了,你赶紧把鱼翻面,不然就一面焦一面生喽。没在厨房干过活吧?这都不会。”
“我当然会,假如我愿意的话。”男孩虽嘴硬,却依言翻了鱼。
“你怎么没头发啊?”邓克好奇地问。“给学士剃的。”小家伙突然害羞似的拉起那件深褐色斗篷的兜帽,盖住秃头。邓克听说学士会干这类事,以对付虱子、根虫或别的一些毛病。“你有病?”
“才没有,”男孩反驳,“你叫什么?”
“邓克。”他老老实实回答。
小捣蛋放声大笑,仿佛这是他有生以来听过最可笑的事。“邓克?”他笑道,“‘浸水’爵士?你算哪门子骑士啊。你是不是该叫邓肯?”
是吗?反正老人管他叫邓克,而之前他活得稀里糊涂。“我是叫邓肯,”他一本正经地说,“邓肯爵士,外号……”邓克没本名,更和任何贵族家族扯不上半点关系,他不过是阿兰爵士在跳蚤窝的街道和食堂间发现的野孩子。他不记得父母双亲,该说什么好呢?“跳蚤窝的邓肯爵士”听来不像个正派骑士……他也许可自称铜分树村的邓肯爵士,但若问及铜分树村在哪儿咋办?邓克没去过,老人也鲜少提及。他皱眉冥思苦想好一阵,突然有了主意:“我是‘高个’邓肯爵士。”他确实身材高大,引人注目,而且“高个”听来够威风。
小家伙显然不这么想。“我没听说什么高个邓肯爵士。”
“啥,你以为自己认得七大王国里每位骑士吗?”男孩挑衅地瞪着他,“排得上号的我都认得。”
“别吹牛了。反正等比武会以后,我会跟他们一样出名。喏,小毛贼,你又叫什么?”男孩犹豫半晌。“伊戈。”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