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7-28 17:29:11
这部文集精选了杰克·伦敦最著名的七篇短篇小说,其中包括几部科幻小说。主要包括了《拳梦牛排》,《豹人讲故事》,《恶魔狗》,《满月脸》,《千次死亡》,《红色的那人》,《墨西哥人》。
品牌:东西时代
译者:王苗苗,毛毛,刘婷婷
上架时间:2014-12-01
出版社:北京东西时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书数字版权由东西时代提供,并由其授权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汤姆·金用最后一小块面包沾上盘子里所剩无几的肉汁,若有所思地慢慢咀嚼着这口食物。吃罢从桌子旁站起来时,他明显地觉得饥饿并未消除,这让他特别沮丧。然而只有他一个人吃上了这顿饭,两个孩子早已在另外一个房间沉沉睡去,仿佛唯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忽略没吃晚饭的饥饿感。他的妻子刀叉未动,就那样安静地坐在一旁,热切的双眸迎着他。她是一个饱受生活摧残的瘦弱女子,作为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她往日的美貌已不复存在。用来拌在肉汁里的面粉还是她从邻居家里借来的,而家中最后的两便士则换来了这块面包。
他坐在靠窗的一张椅子上,这张快散架的椅子似乎在抗议他庞大的身躯。他习惯性地将烟斗放进嘴里,然后又用另一只手去掏口袋,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他没有烟叶了,他为自己健忘的毛病皱了皱眉,然后将烟斗拿开了。他的行动很缓慢,几乎算得上是笨拙,毕竟他这身厚实的肌肉无疑是不小的负担。他是一个身材魁梧、表情淡漠的男人,显然他的外表毫无魅力可言。他穿着粗糙又松散的旧衣服,他的鞋帮看起来是如此的单薄,根本无法支撑起他不知多久以前更换的厚重鞋底。棉衬衣也是用2先令买来的便宜货,领子已被磨破,上面还有很多洗不掉的污渍。
汤姆·金的脸部特征就是他身份的最好说明。这是一张典型拳击手的脸。正如每一个在拳击场上奋斗多年的拳手一样,他们明显的标志就是有着一张如好斗野兽般的面孔。这也是一张典型下等阶层的脸,没有任何显著的特征,却刮得很干净,没有任何形状的嘴唇让嘴巴看起来异常严厉,就如在脸上开了一道又深又长的切口,下巴看起来既野蛮又充满了侵略性。而那双转动缓慢的眼睛,不仅有着厚重的眼皮,并且在他浓厚的八字眉下还显得特别无神。但其实这正是一双野兽的眼睛,带有睡意的,狮子一般斗兽的眼睛。前额离头发是那么的近,头发又被修剪得很短,更为前额增添了凶神恶煞的感觉。那个被打过无数次并断过两次的鼻子,和椰菜般的耳朵,都肿胀了两倍,并永久变形了。他脸上最后的装饰品——他的胡子——是才修理过的,但还是从皮肤下面冒了出来,就好像脸上带着墨蓝色的污渍。
总之,这张脸能让人在黑暗的小巷或者偏僻的地方感到害怕。汤姆·金既不是犯罪分子,也从未做过任何犯法的事。除去那些拳击比赛,他一生从未伤害过任何人,他亦不知如何去挑事。他很专业,他外表那些野兽般的打斗痕迹都正体现着他的专业。赛场外,金是一个慢吞吞,随性的人。他年轻的时候,也曾挥金如土。他从无积怨,也鲜有敌人,拳击只是他的事业。赛场内,他受伤过,残废过,几近被毁掉,却仍没有任何仇恨因素在里面。他知道,这只是纯粹的生意。观众们聚集在一起,并花钱来看男人们为打败对方而战斗的场面。胜利者自然会得到丰厚的奖金。
当汤姆·金二十年前去伍尔卢莫卢[1]迎接高杰的挑战时,他知道高杰的下巴自在纽卡斯尔的比赛中被打断后刚恢复四个月,但在第九回合的时候,他依然毫不留情地将高杰的下巴再次打断。并不是因为他对高杰怀有丝毫恶意,而是唯有这样,他才能确保拿下这场比赛并赢得最后的奖金。高杰也并未因此而记恨他。这是赛场,双方都深知这一点。
汤姆·金从来不是一个善于言谈的人,他坐在窗边,郁郁寡欢地盯着自己的双手。他手背上的静脉粗犷而肿胀地突起着,因拳击而被磨损和碾碎无数次的手关节早已变形显得有些畸形。这双手就是他曾经职业的最好说明。他从未听说过生命与这些血管的维系关系,但他却深知手背上这些粗大而突起的血管背后的深刻含义。它们曾以最高的血压向他的心脏输送血液。而如今,他们已很久没这样工作了。他的双手已经失去了灵活性,其膨胀程度也超出了他的忍耐范围。他很容易就感到疲倦,如今他再也不能快速地打个20回合了。左勾拳,右勾拳,从开始到结束不停地打斗,稍作休息之后再度开始,并且一轮比一轮激烈,从自己被打到赛绳上反转将对手打到赛绳上。再迅速恢复到最猛烈最快速的状态,在最后一个回合,整个赛场都被点燃,他辗转,进攻,防守,从承受雨点般密度的拳头到回击给对手雨点般密度的拳头,到再次被无数的拳头打击。在这整个过程中,他的心脏都在努力为他全身的血管输送去的充足的、澎湃的能量。在心脏输出压力的时候,他那如今肿胀的血管,总是会再次的收缩回去,尽管在最初的时候察觉不到,但每一次都较之前略微肿胀一些。他盯着自己的手和经历过无数次比赛而突起的手关节,突然他想起自己年轻时的双手也曾经非常好看过,这一切都在他第一次因打击班尼·琼斯的头部而碾碎自己的手关节之后改变了。当然,班尼·琼斯正是人们所熟知的威尔士·泰尔。
此时他强烈的饥饿感再次袭来。
“哎呀,难道我就不能吃块牛排吗?”他握紧拳头抱怨地咕哝着,仿佛憋屈了很久,几乎是脱口而出。
“我找过伯克和索利,”他的妻子半带歉意回答。
“他们拒绝了?”他询问。
“伯克说他一分钱没有,”她支支吾吾地回答。
“天!他这么说?”
“而且他还在想今天晚上桑德尔会怎么对付你,以及你能拿到多少奖金。”
汤姆·金低声咕哝着,再没有回话。他想起他年轻的时候曾养过一条牛头梗,他喂过它无数的牛排。那时,就凭他的名字,伯克就愿意给他上千块的牛排。可如今时过境迁,汤姆·金已经老了,老到连二流俱乐部的比赛也打不了,更别说奢望能从商人手上捞到任何一点好处了。
从清早开始,他就有着想要吃一块牛排的渴望,到现在,这种渴望一点也没有减少。他从来没有得到针对拳击比赛的正规训练。此时正值澳大利亚干旱年,日子非常艰难。哪怕是最不合法的工作也很难找到。他找不到一个能跟他共甘苦的训练同伴,他的食物不仅不丰盛而且还常常不够。有时候运气好,他能找到一份做短期挖掘工人的工作。他还要每天早起,围着多曼[2]跑上一圈,以保持他腿部的线条。这样的生活很艰辛,没有训练同伴,而他还有老婆和两个孩子要靠他生活。
当听到他要跟桑德尔比赛的之后,商人们才开始对他有了一点点的期望。“佳夜”俱乐部的秘书提前支付了他三英镑,作为比赛输者的佣金,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其它收入了。现在,他又开始向他的一些老朋友们借钱,但他们愿意伸出援手也仅仅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干旱年,生活实在很不好过。可是,掩饰事实已经没有任何用了,他从来没有得到过专业的训练,他本该衣食无忧。况且当一个男人来到四十岁,适应环境的能力就远不如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了。
“几点钟了,利兹?”他问。
他的妻子走过长廊去看时间,再折回来跟他说:“差一刻八点。”
“再过几分钟他们就要开始第一回合了,”他说:“当然只是试演。接着会是迪乐·韦尔斯对阵格里德利的四个回合,再接着是斯塔莱对阵某个水手家伙的十个回合,可千万别拖个个把小时。”
十分钟的沉默之后,他站起来。
“说真的,利兹,我没有得到很好的训练。”
他开始去拿他的帽子,并且走向门口。他没有要亲她的意思,就跟从前一样。但今晚,他的妻子却鼓起勇气去吻他,她用手臂缠住他,迫使他弯腰到她脸部的高度,跟这个粗壮的男人比起来她是如此的娇小。
“祝你好运,汤姆,”她说:“你一定做得到。”
“是的,我一定做得到,”他重复说:“就是这么简单,我只要去做就行了。”
当她更靠近他时,他发自内心的笑了。从她的肩膀看过去,房间内空荡荡的。这间房间和其未缴纳的房租,还有他的妻子和孩子,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所拥有的一切。而今夜,他要出去为妻儿的温饱而战,并非像一个现代工人那样做一些跟机器有关的苦差事,而是以一种原始的、神圣的、野蛮的方式去争取。“我一定做得到,”他重复说,但这次他的声音里多了一丝绝望。“如果我赢了,我就能得到三十磅的奖金,我就能付清所有的欠款,而且还有余钱。如果我输了,那么我将一无所有,甚至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秘书已付清的输家佣金,也早已被我们花光了。再见,老婆,如果我赢了,我一定会飞奔回家。”
“我等你回来。”她在走廊的另一端向他呼喊。
从他家去佳夜俱乐部有整整两英里的路程。在他步行去的路上,他又想起他过去的光辉岁月。曾经有一次他获得了新南威尔士[3]重量级的冠军,那时他可以悠闲地随便搭乘一辆出租车去参加比赛,通常都会有一位他的粉丝跟他一起并为他支付车费。那时同行的还有汤米·伯恩斯,黑鬼洋基和杰克·约翰森,但他们都是骑摩托车去。他现在竟然要走着去!是人都知道,艰难的两英里步行可不是为一场拳击比赛做准备工作的最好选择。他是一个老家伙了,这个世界对于老家伙来说可从来不好过。现在,除了挖掘工作以外,他一无所长。可他被打破过的鼻子和不坚固的耳朵让他连挖掘工作也做不了。他希望自己能学会如何做生意,就长远看来这会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从来没有人教过他该如何去做,但他也知道,就算有人愿意教他,在内心深处他也不愿意去学习。赚钱对他来说曾是如此简单的事情:奉献一场为荣耀而战的激烈比赛,中途再休息一下或到处走走,后面就总会跟着一群阿谀奉承、殷勤献媚的人。背后也总会有人来拍你的肩,有人想跟你握手,有钱的公子哥会为你买一杯饮料就为了能跟你讲几句话。当然最炫耀的时候,莫过于你迅速的结束战斗,裁判宣布你是胜者,全场为你喝彩,第二天你的名字就赫然出现在各大报纸体育版的版面上。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如今,在他缓慢通往赛场的路上,他才意识到,过去他的手下败将也都是些老家伙。年富力强的他如一颗上升的闪耀新星,而那些老家伙却已走向没落。难怪当时打败他们是如此的简单,因长期比赛,他们的血管已经肿胀、关节已经受损、筋骨也疲乏了。他还记得跟老斯图希·比尔在快艇海湾的那次比赛,在第十八个回合,他将对手击倒。赛后,老比尔在更衣室哭得像个孩子一样。
也许当时,老比尔也拖欠房租了,也许他也有妻儿需要养活。也许在比赛那天,老比尔也仅仅只是特别想吃一块牛排。于是比尔参加了比赛,并且得到了更为惨痛的教训。现在,当他自己也遭遇这种境况时,他才明白,斯图希·比尔是为了更大的赌注而战,而年轻的汤姆·金当时只不过是为了荣耀和唾手可得的金钱而战。难怪老比尔赛后在更衣室哭得如此惨烈。
看来,一个拳手从一开始能打多少场比赛就已经确定了,这是这一行里的铁律。有的人也许能打上百场硬战,有的人也许只能打二十场,根据个人体质的不同,都有一定的数量,打完了这个数,他的职业生涯就结束了。是的,他比大多数的选手参加的比赛次数都多,而且,他所经历的恶战远远超出了他应承受的份额。这些比赛让他的心肺几近爆裂,动脉失去灵活性,年轻人的光滑柔软的皮肤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坚硬的肌肉。不仅如此,这些比赛还透支他的神经和体力,这种长时间的神经紧张让他身心疲惫。是的,他比他们所有人都做得好。现在跟他一个时期打比赛的老选手们早已退役。他就是老一辈最后的代表。他亲眼目睹了他们的失败,而且,很多都是在他的手上输掉比赛的。
他们曾用他去对付那些老家伙,将他们一个个打倒——当像斯图希尔·比尔那样的选手在换衣间放声痛哭时,甚至还会嘲笑他。如今,他自己也成了一位老伙计,要接受年轻人的考验了。今天,他的对手,是一名来自新西兰的年轻人,桑德尔。在新西兰他也曾战绩赫赫,但在澳大利亚几乎没人知道他,所以他们让他对阵汤姆·金。如果桑德尔能让比赛变得很有看头,那么下一场主办方就会安排更好的对手给他,并且给他更丰厚的奖金。所以这完全取决于他是否能为观众呈现出一场激烈的比赛。他如果赢得了比赛就等于赢得了一切——金钱,荣誉和事业。而双鬓斑白的汤姆·金则是他通往名誉与财富道路上的障碍,他除了能得到三十镑的奖金去支付房租和欠款外,就什么也得不到了。一个容光焕发的青年形象浮现在他的脑海之中——傲气十足、不可一世。他那时还拥有柔软的肌肉和光滑的肌肤,心脏和肺也从未累到极限过。
是的,青年人就是涅默西斯[4]。他们毫无顾虑地毁灭老伙计,却没想到这样同样也在毁灭自己。他们扩张自己全身的血管,碾碎手关节,而回过头来却又被更年轻的一代毁灭。在赛场上,青春是永恒的,唯有拳手随着时间而渐渐老去。
在卡斯尔雷街口向左转,再继续行走三个巷口后,他终于到了佳夜俱乐部。一群年轻小混混吊儿郎当地站在门口,充满敬意地看着他。他甚至听到其中一人对另一人说:“就是他,他就是汤姆·金!”
当他走进俱乐部,去往更衣室的时候,碰到了俱乐部的秘书。这是一个有着锐利眼神、看起来十分精明的年轻人,他一看见汤姆·金就立即上前去跟他握手。
“感觉怎么样,汤姆?”他问。
“好得不得了。”金回答说。尽管他知道自己是在说谎,他知道如果此刻他有一英镑,他一定立马就去换一块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