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5 16:53:25
本书收录了林稚子20篇BE短篇小说,其中18篇是作者在历年《爱格》杂志上刊登过的稿子,反复被读者提及,另新增2篇全新短篇小说。其中《海棠蚀》描绘女生之间动人的友情,以彼之身照此之路……故事写尽人世间意难平的情感,通过优美的文笔描绘出普通人身上蓬勃的生命力。
上架时间:2023-05-01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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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失败、潦倒、毫无建树,漂泊过很多地方,输过很多东西,咽过很多伤痛的秘密。
但我活在这个世界上,仍如吟游诗人般怀揣浪漫的美梦。因为我曾如此纯真地爱与被爱过,我遇见过一个人,他是我一生赢得的最幸运的赌局。
1
我爱的人叫于念西。
从十二岁到十五岁,每天早晨,我从窗外望去,松树在甬道两边投下伞状的阴影,于念西就站在这些树的阴影里等着我上学。他穿深蓝色毛衣,白色匡威鞋,胸前垂着iPod白色的耳机线,左脚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我几乎能听到他脚下松针绵密的细碎声。
母亲等在玄关门口,将书包小心地扣在我的肩上。她朝念西友好地点点头,我们肩并肩走着下山。雨天或者路不太平坦的时候,念西会不经意地握住我的手。
手指和手指触碰的时间不过几秒钟,指尖留在记忆里的温度是一辈子的。
很早的时候我便喜欢上了他,只是那时年幼的我并不晓得。后来我从书里学到一句诗,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才恍惚明白,我在他的山中。
有一次上口语课,外籍老师问:“Yu,who is your best friend?(于,谁是你最好的朋友?)”
他答:“南笙,南笙是我最喜欢的朋友。”
后来很多很多个夜晚,我会把“朋友”两个字偷偷换成“人”,在不辨时间和空间的梦之涯里,十二岁的于念西红着脸,一遍又一遍地向我告白着。
2
我生来没有左腿,随着年龄的变化,每年要去医生那里更换长一些的义肢。
好在我从来没有遭受过校园歧视,母亲工作的缘故,每转学到一个新的班级,老师总会一脸慈祥地在讲台上介绍我,末了加上一句:“同学们要帮助弱小,多多照顾施南笙。”
因为被定义成“弱小”,所以无论上厕所还是做课间操,我身边永远都有搀扶的人。
但这样的帮助令我很苦恼。很早我便熟练地学会了如何应付生活,你能想象得出,只要站起身,就会有好几双同情的小手团团围在周围等着献爱心的情景吗?
不,这样的怜悯,只会时刻提醒我是个残疾患者。
可是我没有办法拒绝。为了不被帮助,我尽量少喝水、少行动,放学待到最后一个走。
这样的情形从小到大,唯一的例外是六年级转学到鸢城,我遇到了于念西。
班主任介绍我的时候,他正坐在靠窗的最后一个座位上,耳朵里塞着耳机,垂着头不知在做什么。在大家例行鼓掌欢迎新同学的时候,他冷冷地望着窗外,看都没看我一眼。
于念西的成绩不太好,也没有什么朋友,这个班就像海里聚居的一群鱼,显然他是游离在族群之外的。
我们的第一次交流,是放学后在无人的教室里。他有些迟疑地走过来问我作业,那时我的成绩常常排在年级前十。我在草稿本上写下算法和公式,讲完了抬头看他,也不知道他听懂了没有。他的头发总是比别的男生要长,散落下来遮住了眼睛。他有细长的单眼皮,睫毛像蒲公英一样柔软绵密。
我转学来的时候,他们这个班已经在一起相处了六年。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轮到于念西值日,他同组的人总是一走了之,把所有卫生都留给他做。
可于念西从不抱怨,有时我提议帮忙,他也不反对,默默地递一把扫帚给我。
他走路时不会故意放慢脚步等我,做什么都不会谦让我,他从不将我看成残疾人。
渐渐地,我们熟悉起来。我喜欢他的寂寞,他的安静,他对待我的平等。和他待在一起,好像不用说什么话,彼此也会觉得很舒服。
白天,我们像阴暗处的苔藓,无声无息地在班级里生存着。放学后的时光,他会分一只耳机给我,我们惊异地发现彼此都喜欢听椎名林檎的歌。在阴暗华丽的鼓点中,静默地一起写完作业再回家。
我们之间唯一一次闹别扭,是他在台风天蹲下身去,要背着我走过一段被水淹没的道路。
那时候我对自己的腿很敏感,固执又别扭地不肯让他背。“原来他也在意我的缺陷”这种想法涌上心头,感觉心里很珍视的平等友谊被欺骗了。
但雨幕越来越密,整座城市像倾覆在末日的黑暗和冰冷之中,于念西第一次对我发了脾气:“你觉得我会放心丢下你吗?!”
雷声大作,我被天气也被他的吼声吓坏了。因为不肯让他背,高大的于念西蹲下来不由分说就横抱起了我。在倾盆的大雨中,我歪歪扭扭地抓着伞,委屈得直掉眼泪,不断低声念叨着:“我可以自己走。”
一直到地势较高的地方他才放我下来,瞪着我,俯身替我抹掉脸上的雨水和泪水。
“施南笙,我从来不觉得你弱。但真正有危险的地方,不准你逞强——那样我会很难过。”
那时的他才十二岁,女孩总比男孩要早熟,小小的少年无心说出来的话,却可以令少女久久印在心底。
3
我们第一次接吻——或者说差点接吻,是在十四岁的圣诞树下。
月考完学校放了假,因为想去买书,下午我打了电话给于念西。他陪我从书城抱着一大堆书出来时,外面已经是华灯初上。
“今天是圣诞节。”
“嗯。”我低低地应了一声,把半张脸埋进温暖柔软的大围巾里。
“都七点了,你家人还没有给你打电话?”
“没有。”
“打算怎么过?”
我扬了扬手里的书袋。母亲忙于工作,很多时候她回家已是深夜。我很小就懂得照顾自己,从微波炉里加热冷冻比萨,在冷冻室里拿一罐蘑菇汤煮面,十分钟便可以解决就餐问题。
“不急着回家的话,我请你吃好吃的。”很久以后,他才憋出这句话。
但不是去什么昂贵的餐厅,于念西直接将我带回了他家。
这是我第一次去于念西的家。他的家旧、小,却极度干净。豆青色的格纹窗帘,白色的宜家方桌,佛龛上供着一瓶素净的雏菊。
念西的妈妈很可爱,她从厨房里小声惊呼着“烫烫烫”,端砂锅炖的豆腐鲫鱼汤出来,用素白的小瓷碗替我盛米饭,饭里偷偷埋一枚紫苏梅子。我吃到时一愣,念西妈妈就调皮地朝我眨眨眼笑笑。
我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吃过有人陪伴的饭菜了。在久违的温热食物的芬芳里,我有种想要在这样一个简朴却温馨的小家里住一辈子的冲动。
吃过饭,念西送我回山上——我们彼此的小区只隔着一段十五分钟山道的距离。楼道的玻璃大厅里早早地竖起了圣诞树,等电梯时,于念西一直饶有兴味地看着那棵树,他住的旧小区里没有这种大厅。
“施南笙,过来,给你拍个照。”
我很少愿意拍照,但还是听话地走到树旁。那天我穿着黑色风衣,系白色围巾。很多年以后,我在于念西的钱夹里再度看到了这张自己十四岁时的照片:漆黑的瞳仁,小而苍白的尖脸,照片上的女孩看起来是那么脆弱和孤独。
可当时念西欺骗了我。他对焦对了很久,最后放弃了。他怪我的头发有些乱,然后走过来,弯下腰,骨节好看的手轻轻放在我的头顶,拨弄完头发,我们突然都尴尬地沉默了。
十二月冬夜的大厅,霓虹灯凝固,空气凝滞,保安靠在椅子上打盹,而弯着腰的于念西,正好停在距离我几厘米的地方。
我们从未如此近距离地对视,静默中,我的耳朵仿佛听不到世界上的任何声音。在他蒲公英般柔软的长睫毛后面,我意外地看到了隐藏在深处的秘密:那是和我一样的冷寂和孤独。
他越贴越近,我赶紧闭上眼睛,有什么东西噼里啪啦的,在暗地里擦出了一簇微弱的焰火。
但他并没有吻下来。不知道过了多久,于念西突然转身跑出了大厅。我松了一口气,睁开眼,墙上的霓虹字母开始闪烁,空气里流淌着空调机轻微的嗡嗡声。保安醒了,一切又重新活了过来。
但我们之间,已经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我手指微微颤抖地按电梯上楼。开门,摁亮房间里所有的灯。那天我抱膝在窗台上坐了很久很久,我看见山下于念西的家在万众灯火中如星辰般遥远又明亮。
4
十五岁时,父亲从国外回来了。他在早餐桌上敲破水煮蛋的壳,用精巧的小银匙一点一点地掏蛋白,喝清苦的美式咖啡。
他从落地窗外看见于念西,看见我们肩并肩站在一起。然后第二天,母亲就不再允许我和念西一起去上学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调一如既往的斯文平静,她明明知道念西是我唯一的朋友,她明明知道!我愤怒地从她的肩头望过去,看见父亲冷漠清晰的脸。
“如果,我说,我一定要和他一起上学呢?”
我很少和父亲直接对话,但他喝着咖啡,不置可否地避开了我的视线。他挥了挥手,母亲走出房子,她再回来时我看见窗外已经没有了于念西的影子。
从那以后,于念西就再也没来等过我上学。他始终不肯告诉我我母亲跟他说了些什么。中考以后,我再度搬了家,我们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学校,从此彻底断了联系。
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像他那样特别的人。没有人再跟我一起分享椎名林檎的新专辑,同桌有一次抓过我的耳机,听了几句后便厌恶地丢开:“什么嘛,奇奇怪怪的,南笙你喜欢听这么撕心裂肺的变态歌啊。”
我垂下头,轻轻地咬住嘴唇。如果是于念西,他会说什么呢?“是哀伤而令人心碎的绝望啊。”他有着细腻的音乐触觉。
下雨天或者难走的路,再没人会在不经意间握住我的手,而那些不必要的带着怜悯的帮助,又高高在上得太明显。
我越来越自闭,身体在这段无声的时期暗中成熟,奇妙地显露出大人该有的曲线。到十八岁时,我已经出落得比母亲还要高。
我始终没忘记我唯一的朋友于念西。是因为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见他了。
上大学的时候,我交了第一个男朋友。
他叫平淮,是父亲朋友的儿子。我们考上了同一所上海的高校,报名时,父母在国外度假,母亲托他的家人带我一起来到这座新的城市。
平淮帮过我许多忙,所以在他送大捧的玫瑰花来我的宿舍楼下,轻轻吻我的额头时,我没有拒绝。但我始终不愿意跟他接吻,他常常拥着我说:“施南笙啊,你像冰雪一样苍白又遥不可及。”
那时我的头发已经齐腰,即使是盛夏也从未穿过短袖,衣柜里永远一排黑色的长裙。
我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并非是被他打动了。那时我想,如果生命里试着出现一些别的人,是否对于念西就会不再牵挂?掩埋那段少不更事时的懵懂情感,内心深处,我其实是害怕自己会变得病态。
十二月时,平淮所在的建筑系举办圣诞化装舞会,他带着我一块参加。平淮装扮成假面骑士,我扮成乌鸦女郎,戴黑色羽毛的眼罩,穿雪纺纱的黑色连衣裙。
腿脚不好的缘故,我并没跳舞。即使因为常年练习已经不显得瘸了,但细看仍是和常人不一样的,我有着固执的自尊心。
我不跳,平淮便邀请朋友滑入了舞池。我在角落里默默喝着朗姆酒果汁时,假面骑士又过来了。
“真的不跳舞。”我笑着回绝,但骑士的手已经握住我的指尖。
一瞬间,那种再熟悉不过的牵手方式,令我如同触电般战栗了一下。我抬头望着假面骑士,不自觉地跟着他的脚步站了起来。
“于念西,是你吗?”
假面骑士没有回答,他始终把我带得很好。即使我磕磕绊绊,时常会踩到他,但他的每个舞步都在照顾着我不方便的左腿。我们贴近、分离、再度相拥,跳到DJ面前时,他一手搂住我一边探过身去说了什么,很快,下一曲便是椎名林檎的《赌局》。
当女歌手特有的嘶哑嗓音在舞池中爆裂开来时,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滚落,打湿了乌鸦眼罩。我看不清假面骑士的表情,他始终定定地望着我,在激烈的鼓点中,他的眼里是望不到底的深渊般的难过。
一曲终了,他将我送回座位休息。我再抬头时,假面骑士已经不见了。
是梦吗?不,《赌局》的尾音还在,我跳热的右小腿还在颤抖。我愣愣地坐着,直到平淮过来我身边,他脱下面具扇风,潮红的脸,表情一如幸福家庭出身的小孩那种惯有的单纯。
他一直贴心地问我热不热、渴不渴,我伸手抱过平淮的面具,心里涌出无法排解的悲伤和痛苦。
5
从那以后,我陷入了奇怪的生活中。在知道于念西很有可能就在本校就读以后,我利用课余时间查遍了本届所有学生的录取名单,但始终没有找到于念西的名字。
然而他的确就在我身边。
怎么讲呢?在我需要的时候,于念西好像总能悄悄出现。他替我送过考前落下的证件,在我每个月经期疼痛的时候寄来益母草膏和姜汁红糖。我避开平淮偷偷去秘密的PUB喝酒,是他背着酒醉的我回来。
很难买的学习资料,我从未跟室友提过,但有一天她们给我带回来几本:“是楼下的男生带给你的。”
但他消失得很快,常常会戴口罩或鸭舌帽,很少有人看清他的容貌。
但我肯定那就是于念西,会那样握着我指尖的,再没有第二个人了。
大三的时候,爸爸从美国打来电话,那时我正吃着午餐。他用嘶哑疲惫的嗓音告诉我,妈妈在亚特兰大出车祸了。他将她葬在那边橡树环绕的清静的墓园里,并打算就此定居美国,反正他事业的重心也在那里。
啊,他甚至都没有通知我去参加她的葬礼。
“南笙,请节哀。我会继续支付你念书、生活的一切费用。”他说自己的头很痛,接着就挂断电话。
我平静地听着,失去母亲的巨大哀伤严密地包裹住我,我却一滴泪也流不出来。
这个世界上我没有了母亲,我们从此再不必伪装父女。作为继女,我从小心里就明白,他从来没有对我有多一分的温情。他肯供我继续念书,已经算是莫大的恩慈了。
我推开未吃完的午餐,从那天起我再也吃不下饭,日夜只能靠果汁活着。一接触食物,我就会神经质地呕吐。
即使是这样的状况,我也依然没有请假。我没有可以洒脱的资本,一毕业,我就得靠自己生活下去。
平淮是个很懂得照顾人的男孩。他买了可口的粥和点心,推到我的面前,央求我吃下去一点半点。
他并不知道我家里的风云跌宕,他以为我只是沉湎于失去母亲的伤痛之中。
我吃不下时,他就红着眼圈望着我。为了体谅平淮,我勉力逼自己吞咽。而他不在眼前的时刻,我会抑制不住去卫生间吐掉的冲动。
我的手腕一天比一天细,闭着眼睛摸肋骨,几乎能听到心脏在薄薄一层皮肤下微弱跳动的声音。
就到此为止吧,真的太痛苦了。连最后的荫蔽也失去了,全然淹没的孤独和寂寞,真的太难忍受了。
我终于晕倒在了图书馆。
6
在无尽的黑暗里,我站在似乎是雪原的空旷荒野里,彻骨的寒冷从脚踝漫上来。我低头,看见冰霜一点一点如藤蔓般向我的上半身凝聚而来。
——跑起来,南笙。
——不,让我就此打住,我好疲惫,望不到边际的孤寂和自卑,真的太痛苦了。
——南笙,跑起来啊,心脏会结冰的。
——雪很深,让我先睡一觉吧……
然而那个声音持续不断地呼唤着,渐渐地,我听到黑暗中远远有人唱歌的声音。
是椎名林檎的《赌局》,梦境中十四岁的少年于念西浑身散发着白光,从远处一步一步跋涉而来。
他用熟悉的方式握住我的指尖,拉着我、拽着我,努力在雪原上跑动起来。iPod白晃晃的耳机线在彼此的胸前晃动着,渐渐地,雪原变浅、退去,我触到坚实土地的质感——
我努力睁开眼睛。
枕边果然放着椎名的歌,眼前的人却是平淮。他开心地俯下身来拥抱我,越过他的肩,我看见一个戴帽子的瘦高身影在门口一闪而过。
是念西吗?
刚刚是念西呼唤着我吗?我心里充满疑惑。然而平淮喂我喝粥时,告诉我一直只有他在这儿。
大难不死,我重新坚强起来。
一年过后,我顺利毕了业,继父的资助就此打住。之后找工作也好,生活也罢,他再未打过电话来关心。
其实他从未对我关心过。在很小的时候,五岁的我在花园里摔倒,西装革履的继父经过,像是没看到我一般,走到露台上喝咖啡、看报纸。那个下午,年幼的我在烈日下爬了很久才回到廊下,他始终面无表情。
我将此事告诉了母亲,她用药棉擦着我磕破的膝盖,摇摇头,轻轻地捂住我的嘴。
她在公司的地位,我们的大房子、车子,这优裕的生活都来自他。更何况他还肯收留我这样残疾的小孩,她已经不自觉地将自己放在了卑微的位置。
在母亲捂住我嘴的那一刻,我就学会了沉默和忍受孤独。
平淮对我很好,可内心深处那个孤独的空洞,他始终没有办法填补。
记得某个下雨天,念西和我走在雨水淅沥的山道上,一向少言寡语的他突然说:“南笙,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椎名林檎吗?”
我静静地等着他解释。
“那些来自幽深处的绝望的呐喊,有时候,像是无法发出声音的人,也跟着痛痛快快地大喊了一场呢。”
是的,只有那个人懂我。
毕业后,平淮放弃了出国深造,一路追随着我到了北京。他很顺利进了一家知名的建筑设计所,我做日文翻译。有时他会跑过来陪我一起吃晚餐,我不会做饭,平淮吃着叫来的外卖也并无抱怨,他脸上仍然如大学时一般快活和知足。
此后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于念西的影子再没有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有时我想,大概我们在一起也并不会幸福,两个在雪原中成长的小孩,是没有办法给彼此温暖的。
二十四岁那年,我答应了平淮的求婚。当蒂芙尼求婚戒指戴上手指时,周围的朋友们都欢呼起来。平淮安排人点燃了天台上一长排烟花,美极的焰火在晚空中热闹地绽放。幻灯片开始播放我大学时代到如今的每一帧照片,他配上了很煽情的诗,我看到在场的女生们感动得擦着眼泪。
我也试着哭,但怎么努力也哭不出来。我接了他的花束,戴上了他的戒指,内心却平静得好像在看另一个人表演。
私下里我也痛恨自己的这种行为,骂自己是人渣。但对正常的温暖人生的向往,终于自私地战胜了一切,我太渴望被平淮的快乐感染了。
如果不是琴桥的出现,我在这样自导自演的幸福里,几乎真的快要骗到自己:我已经拥有正常幸福的人生了。
7
琴桥大着肚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正出神地做着冷饮。冻了一夜的柠檬罗勒汁,放一点朗姆酒和苏打水,是我爱喝的夏日口味。
她从敲门进来到现在已经一个小时了,这期间她断断续续说了和平淮相识的经过以及她的处境。她知道我们订婚了,她也很自责。
“但孩子不能没有父亲。”她泪眼朦胧地望着我说。
在她诉说的时候,我始终专心地望着玻璃杯上凝固的水珠,望着它们汇聚成河流,再滴落下来。我给她倒了适合孕妇的常温矿泉水,又将空调的温度调高,并从卧室里拿出一条可以盖腿的小毯子。
“谢谢。”她防备又疑惑地看着我,不敢喝那杯矿泉水。
“我打电话叫平淮回来。”我拿起手机。
“不,施小姐,平淮不同意我来找你,如果他知道我来了,他不会饶恕我的。”琴桥崩溃地捂着脸,“他很爱你,但我不想做单身妈妈,如果我和别人结婚,很难说这孩子会被善待。施小姐,你懂——”
我轻屏住气。是的,我懂,那是我毕生的软肋。
我很愿意成全她。
“我会主动跟平淮分手的,希望你的孩子能幸福。”
当夜,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平淮的居所。我只带走了很少的行李,他送的大部分礼物和蒂芙尼婚戒都留在他的家里。
我辞了职,关掉手机和社交账号,去到遥远的海岛做幼稚园老师。我仍然一滴眼泪也没掉,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听得到自己内心深处的空洞撕裂的声音,它仿佛又塌陷了几分。
连相处快七年的平淮,始终如一的好男人平淮也会叛变,那这个世界上就真的没有可以再相信的东西了。
偶尔有一次,我打开手机,平淮的短信铺天盖地而来。他找我都快找疯了。
“那只是个骗局,是琴桥一直追我。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回来我身边吧,南笙!”
我关了手机。
又过了半年,我听到平淮结婚的消息,新娘是琴桥。朋友说她热烈地追求他、安慰他,后来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我一点也不意外。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我们的关系,早在琴桥出现之前就已经碎裂了。这裂痕起初双方都看不见,一旦遇见真正炽热的爱情,从前的疏离和别扭,就会像冰块一样迟早浮出水面。
打败我的不是琴桥的伎俩,而是爱情。在她炽热的眼睛里,我一早就看出那是我永远也无法给予平淮的俗世温暖。
8
二十六岁那年,我离开了海岛,开始在全世界游走。我在不同的国度依靠做义工换取食物和住宿。为了方便,我剪了很短的头发,夏日仍然穿长袖,皮肤白得近乎透明。
“Nancy,说实话,你真的是人类吗?”在保加利亚的玫瑰园里,一起打短工的外国朋友常常这么开玩笑。日光炽热到白种人的皮肤也被阳光镀上一层潮红,我却越晒越苍白。
我到处游走,却始终没有回过中国。我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在与世界的漫游中,我用忙碌填补内心深处那个茫然的黑洞。
我交往过很多男朋友。比我大的,比我小的,会说很甜美情话的意大利人,有洁癖的美国人,纯情的澳洲男孩。
他们弹吉他、唱歌,我听过这世上很多奇奇怪怪的土风歌,我因为寂寞而恋爱,却因为恋爱而更寂寞。
每个在异国的深夜,洗澡时分,我甚至能清晰地听见内心深处如裂帛般绵密的碎裂声——它在坍塌,内心最终会毁于无限塌缩的黑洞,而我在自作孽的深渊里无力自拔。
就这样混混沌沌地过了两年,直到有一天,我在罗马街头意外地看到了很像于念西的华人的背影。
那个背影转瞬即逝,但从那天起我开始辗转难眠,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孤独的源头。我很快就订了机票回国,直到站在念西家的小区门口时,我才不得不思考现实的问题。
他结婚了吗?他有孩子了吧?或许已经搬走了呢?十几年前的同学而已,见面不会觉得尴尬吗?在老旧的家属楼里,我几乎将楼道里所有开锁、通厕所的小广告都看了一遍,才敢敲响那扇锈迹斑斑的防盗门。
我像个不安的少女去约会情人,脑子里想了一千种久别重逢的方式,给我开门的是念西的妈妈。小房子仍然干干净净的,豆青色的格纹窗帘,宜家的白色方桌,佛龛上供着小瓶的雏菊。
看到这一切的瞬间,我有点恍惚。
这所静止在时间里的小房子,似乎岁月一点也没褪去它的模样,连茶杯摆放的位置都一模一样。家里只有念西妈妈在,十几年未见,她老了很多,正蹲在客厅中间剥毛豆。很素净的白瓷碗盛着,空气里听得见时钟“嘀嗒”的声音。
她留我吃午饭,抱歉地说没什么菜招待我。我们吃烧毛豆、梅菜笋干、丝瓜汤,念西妈妈给我添饭的时候,习惯性地从小方桌下摸出一盒紫苏梅子。
她埋了一粒在饭里,把递碗给我时,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念西小时候不爱吃饭,我常常埋一点开胃的果脯在里面,改不了了。”说着说着,她又不自觉地漾起一个微笑。“念西很喜欢你。”她说。
我心里突然有种异样的难受。
“谢谢你来看念西,他会很高兴的。”
啊,请不要再说了。
但我却像哑了一般,木然地吃光了她做的饭菜,木然地替她洗了碗、拖了地。终于不得不告辞的时候,我努力支撑着让自己走到佛龛那儿去。
那里以前是念西爸爸的遗照,如果说这房子里有什么不一样了,那就是于念西的照片如今也放在那里。
他曾说自己很喜欢烟花,在暗夜的天边轰然璀璨着的烟花。遗照里自拍的于念西定格在二十四岁,他身后的夜空中,是铺天盖地的浪漫烟花。我的少年恋人穿着侍者的衣服,笑容是那么忧伤和孤单。
模糊的背景里我认出了自己,认出了那个天台:背对着他的着黑裙的女孩,在他自拍镜框的左上方,接过了另一个男孩的求婚戒指。
9
于念西的父亲死于艾滋病,这是他幼年时被孤立的原因。
尽管他父亲曾是个缉毒英雄,因为做卧底暴露了,被穷凶极恶的毒贩扎了被感染的针头。可媒体的赞美退去后,留给现实生活的,只有冷漠的人性。
亲戚朋友再没有上过门,于念西在学校里也是被孤立的那个。念西妈妈疯狂地保护着儿子,擦洗家里的每一个角落,可幼小的于念西在学校仍免不了被排挤。
曾有家长联名提出,念西这样的孩子太危险,不可以和自己的小孩在一起学习。是校长力排众议,让念西有学可上。
他永远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的角落里,男孩敏感的青春岁月,他从来都没有同桌,也没有玩伴,一个人打球,一个人去食堂,一个人放学。他们甚至连做值日都不愿和他一起。
直到我的出现。
“那天你上我们家来吃饭,念西高兴坏了。他一直反复对我说,妈妈鲫鱼汤不要煲过头了,菜里不能放葱蒜,南笙不爱吃。上高中以后,你搬走了,念西还常常到山上去。他说或许你有一天会回来看看呢?”
念西妈妈坐在地板上,她从房间里抱出来一个大纸箱子,里面都是于念西的东西。这个哀痛的母亲,早已没有了眼泪。她絮絮叨叨地告诉我念西的事情,好像她儿子只是出了趟远门,很快就会回来。
“念西的成绩不好,没能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后他去上海做事,好像在什么学校当保安?我说妈妈不求你大富大贵,一定要清清白白的,他总说知道。”
“看,这是念西后来去了北京,北京的空气不好,照片里看着天都是黄黄的……”
我在一沓旧物里,看到了一个日记本和一个钱包。
“这两样东西交给你,南笙,这是属于你的东西。”
压在最底下的是一份几年前的《申报》,念西妈妈指着角落里的一个小豆腐块说,这就是念西最后的样子了。
我接过报纸,是一则交通事故新闻。说沪上某某西餐厅的侍应生过马路被撞身亡,配图是监控摄像最后拍到的一幕:念西凌晨时分刚从工作场所下班出来,而斑马线上,他的左后方,失控的小汽车即将酿出血案。
那正是我的订婚夜。
报道还说,侍应生随身带着的包里是满满一袋燃放过的烟花残筒,谁也不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份报纸的头条是沪上最热的电影节红毯盛事,华服红唇的女明星之后,是A股震荡的走势分析,房产大亨的家族秘闻,而我亲爱干净的男孩于念西,在喧闹的世相里占据了一个小小的豆腐块的角落,因为一场交通事故被人谈论,再掩卷忘记。
从于念西家出来的时候,蝉声从湿漉漉的榕树间此起彼伏地升起,我突然想起于念西家为什么会那么安静。念西妈妈住在空调恒温、门窗封闭的老房子里,她已将自己所有的过往、牵挂和爱痛都静止在了时间里。
10
新年,我在东京,听椎名林檎的演唱会。当《赌局》熟悉的鼓点响起时,我挥舞着荧光棒大声呐喊着。数十年未曾有过的陌生的眼泪,自脸颊汩汩而下,流淌了一天一地。
那天回到家,我打开日记本,终于明白念西妈妈为什么说这是属于我的东西。在那些熟悉而深情的笔迹里,我看到了太多我不知道的事。
因为我母亲说,已经调查过他的家庭,希望他不要影响我的未来,这个敏感又自尊的男孩就真的再也没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他怀揣着害怕自己不洁净的秘密,不肯在十四岁的圣诞树下吻我。
他默默追随我到不同的城市,看着我恋爱,看着我甜蜜,在我落寞时陪我跳舞,在我绝望时将我从昏迷中唤醒。
可他始终没走近我一步。他误会我很幸福,我误会他将我遗忘。两个背负着累累伤痕的少年,对彼此的爱恋无果而绝望,终于随风吹散在长久的静默里。
但我们毕竟留下了珍贵的东西,就像那张藏在他钱包里的照片。十四岁的施南笙在圣诞树下即将迎来一个未完成的吻,那曾是我们最幸福的时光。
我爱的人叫于念西。从十二岁到十五岁,每天我从窗外望去,他都站在松树的阴影里等着我上学。他穿深蓝色毛衣,白色匡威鞋,胸前垂着iPod白色的耳机线,左脚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我几乎能听到松针细碎绵密的声音。
他如烟花一般绚烂,也像焰火一般短暂。
我一生失败、潦倒、毫无建树,漂泊过很多地方,输过很多东西,咽过很多伤痛的秘密。
但我活在这个世界上,仍如吟游诗人般怀揣浪漫的美梦。
因为我曾如此纯真地爱与被爱过,我遇见过一个人,他是我一生赢得的最幸运的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