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3-17 17:09:26
本书收录了《义道记》《黑籍冤魂》《剖心记》《中国侦探案》等多篇短篇小说和笔记小说5篇,以及笑话4种。这些作品皆以原刊物连载为底本整理,即据点校,加以收录。此版本多篇作品为作者辑录、修订并加以续写而成。《剖心记》全采史实,书中所载上谕、奏折、呈词,及一切审讯、检验情形,皆录自原案底稿,无一字杜撰。《中国侦探案》是吴趼人搜集了中国古今奇案数十种,结集而成,被时人称作“中国侦探探案有记事专书的滥觞”。
上架时间:2019-03-01
出版社:北方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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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收短篇小说十余篇、笔记小说五种、笑话四种。
《中国侦探案》,作者署名“南海吴趼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三月上海广智书局出版。首冠作者《凡例》《弁言》,《弁言》末署“光绪丙午孟春中国老少年识”。正文收笔记小说三十四篇,其中十八篇末附作者自评,署名“野史氏”。汪庆祺(维甫)编《我佛山人笔记》(又名《我佛山人笔记四种》)(1915年上海瑞华书局石印本)卷三《中国侦探三十四案》,即为此书之录,惟将作者自评署名“野史氏”改为“趼人氏”。此次点校,以广智书局本为底本,以《我佛山人笔记》本为参校本。
《庆祝立宪》,作者署名“趼”,标“短篇小说”。载《月月小说》第1号,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十五日(1906年11月1日)出刊。《预备立宪》,作者署名“偈”,标“短篇小说”。载于《月月小说》第2号,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十五日(1906年11月30日)出刊。《大改革》,作者署名“趼”,标“短篇小说”。载《月月小说》第3号,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1906年12月30日)出刊。《义盗记》,作者署名“趼”,标“短篇小说”。载《月月小说》第3号。《黑籍冤魂》,作者署名“趼”,标“短篇小说”。载《月月小说》第4号,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1907年1月28日)出刊。《立宪万岁》,作者署名“趼”,标“短篇小说”“滑稽体”。载《月月小说》第5号,光绪三十三年正月十五日(1907年2月27日)出刊。《平步青云》,作者署名“趼”,标“短篇小说”“笑枋”。载《月月小说》第5号。《快升官》,作者署名“趼”,标“短篇小说”“记事体”。载《月月小说》第5号。《查功课》,作者署名“趼人”(目录),又署“趼”(正文),标“短篇小说”。载《月月小说》第8号,光绪三十三年四月十五日(1907年5月26日)出刊。《人镜学社鬼哭传》,作者署名“趼人”(目录),又署“南海吴趼人挥涕撰”(正文),标“短篇小说”。载《月月小说》第10号,光绪三十三年十月十五日(1907年11月20日)出刊。《无理取闹之西游记》,作者署名“我佛山人”,标“诙谐小说”(目录),又标“滑稽小说”(正文)。载《月月小说》第12号,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1908年1月18日)出刊。《光绪万年》,作者署名“我佛山人”,标“理想科学寓言讽刺诙谐小说”(目录),又标“理想科学寓言讥讽诙谐小说”(正文)。载《月月小说》第13号,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初七日(1908年2月8日)出刊。《中霤奇鬼记》,原题《短篇小说中霤奇鬼记》,署“我佛山人投稿”。载宣统元年(1909)九月二日《民吁日报》。
以上作品,除《预备立宪》《中霤奇鬼记》外,其余十一篇又收入《趼人十三种》。《中霤奇鬼记》据《民吁日报》本整理,其余十二篇据《月月小说》本整理,同时参校了《趼人十三种》。
《活地狱》,原为李伯元作,李写至第三十九回,病重不能执笔,由吴趼人续写第四十回至四十二回,第四十三回由茂苑惜秋生(欧阳巨源)续写。吴趼人所续三回,发表在《绣像小说》第七十至七十一号上,时间为光绪三十二年(1906)二月至三月。每回后有愿雨楼主评语,是否为作者自评,待考。这里一并保留,供研究者考证。此据《绣像小说》连载本整理。
《剖心记》,书名标“法律小说”,署名“我佛山人”。原载《竞立社小说月报》第二期,时间为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月,仅刊二回,因该报停刊而辍笔。后作者又将此故事梗概写成《山阳巨案》一文,收入《我佛山人札记小说》中。此据《竞立社小说月报》本整理。
《我佛山人札记小说》,初载《舆论时事报》宣统二年二月十五日至五月十四日(1910年3月25日—6月20日)。凡五十四题五十六篇。1922年上海扫叶山房以石印本刊行,厘为四卷,分订二册。扉页题“南海吴趼人先生著”,各卷首署“趼人”。收五十三题五十五篇,遗漏《假妖》一篇。书前增云间颠公(雷)序一篇,实即1915年扫叶山房版《滑稽谈》序文之迻录,惟改“付之剞劂”为“付之石印”而已。至1926年夏,扫叶山房又以铅排本刊行,由陈益标点,并增《新序》一篇。汪庆祺(维甫)所编《我佛山人笔记》卷二《趼廛续笔》,即为此书选本,选收二十八篇。其中十四篇篇名稍有改动:《土中人》改《土中之宋人》,《区新》改《粤盗区新》,《狐言》改《狐能言》,《说虎》改《义犬》,《捕蛇者》改《蛇人》,《李侍郎佚事》改《李若农》,《狐医》改《说狐》,《张秀才》改《大胆秀才》,《旌表节妇》改《某富室子》,《张玉姑》改《玉姑》,《厉鬼吞人案》改《巨鬼吞人案》,《宋芷湾先生佚事》改《宋芷湾佚事》,《綦烈女》改《烈女》,《某酒楼》改《金陵某甲》。此次点校,以扫叶山房石印本为底本,以扫叶山房铅印本、《我佛山人笔记》为参校本。
《趼廛剩墨》,作者署名“南海吴沃尧趼人”,标“札记小说”。初载《月月小说》第7号、第9号、第11号、第12号,时间为光绪三十三年(1907)三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1908)。后收入《趼人十三种》。凡十七篇。其中《龙》一篇重见于《趼廛笔记》,改题《龙鳞》,但文字颇有出入,故两篇均予保留。此次点校,以《月月小说》连载本为底本,以《趼人十三种》为参校本。
《趼廛笔记》,作者署名“南海吴沃尧趼人”。宣统二年(1910)十二月上海广智书局出版。收笔记小说七十一题七十三篇。其中二十七题二十八篇篇末附作者自评,署名“趼人氏”。汪庆祺(维甫)编《我佛山人笔记》卷一《趼廛随笔》,即为此书之选本,选收四十八题四十九篇。其中有两篇篇名稍有改动:《失烟》改《烟鬼》,《鼋食鸭》改《鼋怪》;部分篇章的文字也小有改动。此次点校,以广智书局本为底本,以《我佛山人笔记》为参校本。
《上海三十年艳迹》,原名《胡宝玉》,又名《三十年来上海北里怪历史》,署“老上海撰”。光绪三十二年(1906)八月上海乐群书局出版。全书分为八章,章下或分若干小节,末附二表:《上海洋场陈迹一览表》《上海已佚各报考》。汪庆祺(维甫)编《我佛山人笔记》卷四即为该书,但改题《上海三十年艳迹》,且取消按章节编排之体例,将正文及附录统编为二十五题,题目多用名妓姓名。据汪庆祺(维甫)《我佛山人笔记四种·序》称,包括《上海三十年艳迹》在内的四种笔记,“虽非(吴趼人)先生手编,然皆经先生斟酌改削者也”。可见吴趼人对于汪庆祺改《胡宝玉》为《上海三十年艳迹》,以及体例的变动、个别文字的修饰,是完全认可的。而且将两者比较,书名取《上海三十年艳迹》更为确切,编排也更为眉目清楚,文字也更为干净简洁。因此本全集即据《上海三十年艳迹》加以点校。但此次作了两点变动:其一,原《胡宝玉》第一章《发端》,实为该书序言,而汪庆祺予以删汰。此次将其录于书首,并改题《自序》。其二,《上海三十年艳迹》原第二十篇《花丛事物起原》,与第二十四篇《洋场陈迹一览表》同属一类,故将其后移。
《新笑史》,作者署名“我佛山人”,标“杂录”。连载于《新小说》第8号(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十五日,1903年10月5日)、第23号(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1905年12月)。凡十九题二十二篇。本全集即据以点校收录。
《新笑林广记》,作者署名“我佛山人”,标“杂录”。连载于《新小说》第10号(光绪三十年七月二十五日,1904年9月4日)、第17号(光绪三十一年五月,1905年6月)、第22号(光绪三十一年十月, 1905年11月)。凡二十二篇,首冠小序一篇。本全集即据以点校收录。
《俏皮话》,作者署名“趼人”“趼”“趼廛”,标“杂录”。其中部分篇章,最初散见于光绪年间各报刊。后经作者辑录、修订,并加以续写,连载于《月月小说》第1-5号(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至三十三年正月十五日,1906年11月1日—1907年2月27日)、第7号(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十五日,1907年4月27日)、第12-16号(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至三十四年四月,1908年1月18日—5月)、第18-20号(光绪三十四年六月至八月,1908年7月—9月)。凡一百二十六题一百二十七篇,首冠小序一篇。宣统元年(1909)由上海群学社据《月月小说》抽印为单行本。本全集即据《月月小说》连载本加以点校收录。
《滑稽谈》(又名《我佛山人滑稽谈》),作者署名“我佛山人”。初载宣统二年(1910)《舆论时事报》。1915年上海扫叶山房石印单行本,书前有云间颠公(雷)序文(1922年扫叶山房《我佛山人札记小说》石印本,也借用此序)。凡一百五十四题一百七十二篇。1926年仲夏扫叶山房又以排印本刊行,除保留雷序文外,又增无聊子(陈益)《新序》一篇,并由陈益标点。本全集即据以上两种版本互校、标点,加以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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